中新網清遠1月21日電(索有為 李凌 鐘瑩瑩)廣東清遠市中級法院21日披露,該院日前對一綁架兒童致死的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蔣某強被判處死刑,凶手竟然還是住在被害兒童小浩(化名)隔壁、被小浩稱作哥哥的親戚。
  2013年1月11日中午,2歲的小浩像往常一樣獨自到隔壁親戚蔣某強家玩耍,想不到蔣某強此時卻突然產生了綁架人質勒索錢財以償還債務的念頭。見四周無人,蔣某強將小浩抱起往自家樓上走去,隨後用一條毛巾捂住小浩的口鼻數分鐘,在其失去知覺後抱至樓頂的雜物房。怕小浩醒後吵鬧,蔣某強用透明膠封住小浩的嘴,還用毛毯將其蓋住。
  下午14時許,小浩的母親發現兒子不見了,心急如焚,叫上親戚朋友到處找小浩。蔣某強也湊上前去熱心地打聽,還和小浩的父親蔣文(化名)一起到各條小巷尋找。尋找無果後,蔣文報了警,還印了幾百份《尋人啟事》與蔣某強等人分頭到各地張貼。
  蔣某強弄暈小浩後一直沒有再理會他,直至1月13日傍晚,蔣某強才上樓頂察看,發現小浩已死亡,蔣某強便用毛毯將小浩屍體包裹後放入蛇皮袋里,然後駕車將屍體運至村委會附近的一水潭處拋棄。
  1月16日12時許,蔣某強在“尋人啟事”紙張背後寫上勒索錢財的內容,並將該紙張放入小浩爭扎時掉落在屋內的鞋子內,用塑料袋裝著拿到蔣文家,謊稱是在他屋角邊撿到的。蔣文信以為真,於是按勒索信要求將8萬元人民幣送往指定地點。警方在偵查中發現蔣某強有重大嫌疑,並獲取其筆跡進行鑒定,蔣志強最後供認了作案經過。
  小浩父親蔣文怎麼都不敢相信,帶著自己做泥水工的侄子竟是殺害小兒子的凶手。他說:“論輩份,我是蔣某強的叔叔,蔣某強平時比較大花,經濟一般,兩個月前因買車曾向我及我弟弟各借5000元。那天他還和我們一起努力尋找小浩。絕對沒有人懷疑到他的頭上。”
  蔣某強供述稱,其欠外債17500元,被經常追債,所以萌生了綁架勒索的念頭。(完)  (原標題:廣東清遠一小童被綁架致死 凶手竟是隔壁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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